预防、控制、消除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施工区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施工区创造良好的生产秩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应急对象包括:火灾、偷盗抢劫等治安事件,停水停电等。

建立应急组织,施工现场应该有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灾害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及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

发生伤亡事故或中毒事故,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现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迅速采取必要抢救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报告上级,同时积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后按照发生的严重程度,应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险情严重时,组织专门的抢救队和救护队;

——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

——建立警戒区,撤离无关人员,禁止非抢救人员入内;

——周围道路实行管制,保证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

——采取防火、防暴、放毒措施,保护抢险救灾人员安全。